辦理條件
瑞典自雇傭類型移民條件:
1、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;
2、申請人需證明有商業領域經營管理經驗;
3、申請人提供英語或者瑞典語掌握情況材料;
4、申請人證明擁有該瑞典企業超過50%的股份;
5、申請人需表明有足夠資金支持您自己以及家人在瑞典前兩年的生活。
辦理材料
瑞典自雇傭類型移民材料:
1、護照復印件(包括個人信息頁,有效期,進出境記錄以及其它國家簽證頁)
2、銀行流水,證明您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維持到達瑞典最初兩年的生活(主申請人20萬瑞典克朗SEK,配偶10萬SEK,隨行兒童每人5萬SEK)
3、銀行流水,證明您有足夠的資金可以成立現有企業,并將業務開展運營下去
4、您已購買或者準備購買企業的銷售合同
5、合伙協議或者股權登記證
6、如果您已經成立企業,需要提供購買生意的全額付款或者分期付款銀行證明
辦理流程
瑞典自雇傭類型移民辦理流程:
1、申請人個案可行性評估及咨詢并與委托代理簽訂協議:
針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評估,申請人與委托代理簽訂委托代理協議;
3、委托代理協助和指導申請人準備基本資料:
委托代理代理申請人填寫各種申請表格,建立相關的檔案;
4、委托代理協調收購有關瑞典殼公司的工作:
委托代理篩選目標殼公司,最低注冊資金不能低于法定的10萬瑞典克朗;
5、申請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簽證:
收購公司成功(公司注冊證明收到后),開始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簽證的申請。
辦理地點
在國內領事館協助下,向瑞典移民局申請。
辦理時限及費用
辦理時限:
約3-6個月,具體時間由領事館安排
辦理費用:
申請受理費用:525元人民幣,18歲以下兒童265元人民幣。
注:如果您被拒簽,使館將不退還該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