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
1、無房戶(申請人和家庭直系親屬沒有獨立產權住房)或家庭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;
2、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、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線標準,即低于我市城市居民上年度末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數;
3、未享受過湘建房[2008]460號第三十條所規定的購房優惠政策。
申請材料
1、家庭成員戶口
2、家庭成員收入證明
3、住房狀況證明
申請流程
1、實行兩級審核和公示準入制度。
2、符合準入條件家庭向戶口所在社區、街道辦事處提出購買申請,如實填寫購買申請表,并附相關辦理資料,由所在城市區政府審核、公示。
3、第一次審核、公示無異議,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審核,并將申請購買人名單、家庭成員收入、現住房情況等在《湘潭日報》或政府網站公示5天。
4、對經兩級審核和公示后無投訴或經調查投訴不實的,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認定為準入家庭。
5、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認定的準入時間,即為準入家庭輪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起始時間。
6、輪候中的準入家庭的收入、住房狀況、資產等情況有改變,發現有不符合準入條件的,取消其購房資格。
7、準入家庭在輪候期間,家庭收入、住房狀況、資產等情況發生好轉,不屬于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的,應當如實報告并及時退出。
辦理時限及費用
辦理時限: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
辦理費用:不收費
辦理地點
湘潭市岳塘街道辦
地址:湘潭市岳塘區鋼城北路17號
電話:0731-58521746
湘潭市中洲路街道辦
地址:湘潭市岳塘區中洲路
電話:0731-58631424
湘潭市廣場街道辦
地址:湘潭市雨湖區解放北路55號
電話:0731-58280840